近日去银行询问房屋贷款事宜(还没决定),我只想要贷款600万,接待的专员小姐跟我说
贷款600万,他们设定房屋的抵押会乘以1.2倍,也就是600万乘以1.2=720万,专员跟我说
是正常的每家银行都是这样,因为我没有办理贷款过请问这样是正常的吗?
如果我跟专员说我要宽限期3年请问是贷款期限30年的头3年宽限期只缴利息之后的27年缴
剩下的利息加本金对吗?我可以指定说我的宽限期要在第几年开始吗?例如我已缴了4年
房贷第5年发现我资金周转有问题可以开始宽限期3年(第5年到第7年)吗?
房贷600万元,贷款期限30年,如无宽限期,以目前的房贷年利率2.06%计算本息分期每月
还款约22358元还算宽裕。再想可不可以先将房贷600万用新青安(目前年利率1.775%)来办
理,之后利率没有补贴时再转贷至一般购屋贷款?
因为是贷款方式是本息分期平均摊,算了一下除了每月还款22358元外每年还可以再额外
还本金约30万元,请问我提早还本金我缴的总利息应该会变少对吧?
另外关于宽限期的部分我的了解就是某一期限内只还利息不还本金,接待的专员有问我有
无需要宽限期,因为我本人没有什么理财观念只想要赶快把贷款还清就跟她说先不用。
以上,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