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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建商抢人民财产!花敬群出手捍卫购屋族 赖正镒跳脚:不能因噎废食
记者陈韦帆/台北报导
建案“烂尾、烙跑”情事频传,内政部传出有意出手防止建案烂尾!有知情人士团出,内
政部次长花敬群上周邀请金管会、信托公会、建商、银行等,开会讨论预售屋“信托价金
”一事,欲限制建商在楼板面积兴建未达一定比例前,“不能动用民众的预收款”,并将
于近期发出正式函令。
何谓“信托价金”?民众购买预售屋,订金即阶段性付款等费用,都会进入银行信托帐户
,正常来说,建商会依照工程进度请领款项,如果无法依约完工,银行就会依法将价金返
回消费者。
看似美好的机制,实际上也有极大漏洞,住宅消保会创会理事长吴翃毅日前接受《三立新
闻网》访问表示,现行的机制,不肖建商只要假借“进度拨款名义”,就能向建经公司申
请阶段查核拨款,倘若建商提供假资料,或有意欺瞒,建经公司查核人员未察,钱会就被
领出来;另一种情况,就是不肖建商恶意倒闭前后,故意制造假债权,向建经公司要求款
项支付。导致消费者权益损失,求偿无门。
吴翃毅说,如果消息为真,内政部也真正进行控管,就能让市场机制更加稳定,充分保障
消费者权益,避免血汗钱遭不肖建商诈骗,可以说是近年保障购屋族消费权益的一大突破
,值得大家支持。
据了解,花敬群欲阻止不肖业者钻漏洞的情况再度发生,与相关部会开会后,内政部有意
发出正式函令,三大重点如下:
一、在建物完成一定比率的楼地板兴建之前,不能动支预收款。不过,信托公会争取把“
一定比例”改为“全部完工”,也就是在整个工程进度完成六成以上,才能动用预售屋信
托的履约保证金。
二、要求必须专款专用在建造费用,亦即只能支应建商对相关工程款的支付,以及缴纳各
项税费及工程费用所需,不可用在如代销公司管销费用等其他用途。
三、必须保留一定的成数金额,在建物取得使用执照之前不得动支。
消息传出后,也引起建商跳脚!乡林集团董事长、商总主席赖正镒表示,不能因为零星烂
尾楼个案就因噎废食,拉高动用信托资金标准,这样矫枉过正,恐怕会造成更多开发商资
金链断裂,引爆更大的房市及金融的连锁反应。
赖正镒认为,目前政府已严控土建融等措施,已对建商造成不小负担,目前通膨导致原物
料成本大涨、人工成本过重,多数建商在预售案的金流控制上,已更小心谨慎。
他说,消费者购买预售屋,其目的在取得房屋,而非仅为价金之返还,预售屋兴建期间都
依照法规专款专用,给预售屋购屋者信心,尤其是预售屋兴建期间长达两三年以上,建商
积极努力达成买卖房屋“产权清楚”、“依约施工”、“如期完工交屋”等目标。
赖正镒最后说,如果内政部要限制建商,完工达一定比例才能够动用资金,这样将对建商
造成更多资金压力,希望政府就照现有制度走就可以,这样才能维持银行,买家跟开发商
建商的三赢局面。
心得:
谢谢政府、谢谢花次长
照顾台湾老百姓的买房权益
有政府照顾房市健全
老百姓不用担心买到烂尾楼
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