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如果真的上路,就是标准搞银行放款基层
以后就是这样:
二房客户签署+放款后,挂一个注意/待补案件在这个放款业务底下
然后比方说已经半年过去了
启动关怀客户是否已售屋机制
如果真的有换屋客户一年后还没结案,
进入类催收机制,然后产生以下几种情境:
1.确实已售屋但还没交屋完
(你们银行是在催什么?我是有不卖吗,我卖了啊。阿干我是有不缴钱哦?
不管啦我当初签什么你们又没讲清楚!
进线金管会申诉)
2.银行端:
要求基层人员敦促客户尽快售屋结案,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客诉。
3.什么洨啦我是不知道什么二房换屋,蛤?你说签什么东西?阿那不是都你们银行叫我们
签的,我为什么要多还那一成?
诸如此类这种金融消费者案件纠纷客诉会一狗票。
干你娘真的是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