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中古屋契约有没有审阅期?

楼主: DeathStarDS1 (Death Star)   2023-07-03 08:44:36
答:没有。
因为卖家不是“企业经营者”。
审阅期只适用于企业经营者。
中古屋的买卖契约有没有审阅期?
案例:
张三拥有一间屋龄30年的公寓,委托房仲公司出售。李四刚结婚,想买间合适的房子搬新
家,看到仲介公司刊登的广告,于是上门询问。经过仲介人员介绍,李四相当满意,价格
也达成一致,双方约定于7月1日到仲介公司签约。签约当天,承办代书拿出“不动产买卖
契约书”1式4联,对买卖双方解说条文重点,然后双方顺利完成签约流程。
不料几天后,李四忽然反悔不买,并且主张买卖契约无效,理由是7月1日当天才看到买卖
契约书,违反法律规定必须提前5天给予审阅期。李四的主张有理由吗?
解析:
一、审阅期是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
李四的主张无理由,张三与李四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契约书”不适用消费者保护法,理由
是,张三“不是企业经营者”。何谓“消费者”、“企业经营者”?依消费者保护法第2
条第1、2款规定:“一、消费者:指以消费为目的而为交易、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者。二
、企业经营者:指以设计、生产、制造、输入、经销商品或提供服务为营业者。”
李四购买公寓住宅的目的是居住,确实符合消费者的定义,但张三卖房子,并不是以“经
销商品为营业”,因此张三不算是“企业经营者”。而所谓“审阅期”,是消费者保护法
第11条之1规定:“企业经营者与消费者订立定型化契约前,应有30日以内之合理期间,
供消费者审阅全部条款内容。”
因此要适用消保法第11条之1,其前提要件必须是“企业经营者与消费者订立定型化契约
”,而本题张三不是企业经营者,所以张三与李四订立买卖契约书也没有审阅期规定的适
用。
二、何种情形适用消费者保护法?
一般房地产买卖依标的物可分为3大类:预售屋、新成屋、中古屋。如果是建商建造房屋
出售,无论卖的是预售屋还是新成屋,其目的都是“以设计、生产、制造、输入、经销商
品为营业”,又所谓“营业”,是指“具有经常性、反复性及继续性之经济活动”,即符
合前述消费者保护法“企业经营者”之定义,如果销售的对象是“消费者”,就会有消保
法及定型化契约、审阅期等相关规定的适用。
此外,虽然不是建商,没有“设计、生产、制造”,但却以投资获利为目的买卖不动产,
俗称“投资客”,如果具备“经常性、反复性及继续性”,也会被认定为“以经销商品为
营业”的企业经营者,因此投资客出售房屋给消费者时,也要适用消保法及审阅期。
内政部订立的“成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订约前应给予消费者5
天以上审阅期,违反的效果依消保法第11条之1第3款,其定型化契约条款不构成契约内容
,但消费者得主张该条款仍构成契约之内容。无论是建商还是投资客,只要符合“企业经
营者”的定义,而出售的对象又是“消费者”,无论销售的标的是预售屋、新成屋或是中
古屋,买卖契约书都要给予5天审阅期。
然而一般民众出售中古屋,只是单纯处理名下资产的行为,并非以投资获利为目的,无论
买方是否为消费者,也无论是不是透过房屋仲介成交,其买卖契约均无消费者保护法的适
用,也无须提供审阅期。
三、何谓定型化契约条款?
非企业经营者出售房屋,所订立的“不动产买卖契约书”,也不是所谓“定型化契约”,
即使该契约书是仲介业者或地政士预先拟定、制作、印刷,提供客户使用者,也不是消费
者保护法规定的定型化契约。
依消保法第2条第7、9款:“七、定型化契约条款:指‘企业经营者’为与多数消费者订
立同类契约之用,所提出预先拟定之契约条款。定型化契约条款不限于书面,其以放映字
幕、张贴、牌示、互联网、或其他方法表示者,亦属之。”“九、定型化契约:指以‘
企业经营者’提出之定型化契约条款作为契约内容之全部或一部而订立之契约。”可见无
论定型化契约条款或是定型化契约,前提都必须契约当事人一方是“企业经营者”,他方
是“消费者”。
仲介业者或地政士虽然是以提供服务为营业行为的企业经营者,却都不是“买卖契约”的
当事人,即使提供印好的制式契约书让当事人签订,也不会因此适用消保法。
四、结论
本题的买方李四虽然是消费者,但张三不是建商也不是投资客,不是“企业经营者”,他
们之间的不动产买卖契约书不适用消费者保护法,即使是透过仲介公司成交,也不需要提
供审阅期。李四以“未提供审阅期”为由,主张买卖契约无效,是不合法的。
“转自中信房屋”
作者: zeroyaking (卖屋猫奴才!!)   2023-07-03 09:08:00
想买的时候~通通没问题 后悔的时候~鸡蛋里挑骨头这种例子就是越想越不对劲 开始故意找碴了这又讲到斡旋时间三天内如果宣布成交 能不能反悔如果仲介收斡旋到宣布成交不到三天内 又还没签买卖合约 那审阅权这条就算仲介说他有说了 有些仲介公司有自愿放弃条例也会被消保官或诉讼时无视那如果收斡旋三天内宣布成交 买卖双方又碰面签了买卖合约 那就会像这篇的例子 审阅权就不适用了除非仲介方屋况告知有隐瞒等等实务上遇到好案子很多人抢 等三天就被人家栏胡机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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