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rian791025 (布莱恩)》之铭言:
: 朋友最近遇到一个问题,目前跟老婆在找房和租房间在犹豫,岳母提出建议,由她出头期
: ,朋友他们负责缴贷款
: 条件是房屋需登记在她名下,她不会跟他们一起居住,等朋友他们以后有能力自己买房子
: 后,房子再留给岳母去住,贷款也不用再缴
: 这样的提议,朋友总感觉怪怪的,大家有什么经验或建议可以提供的吗?谢谢帮忙解惑
我决定了,把你的提议说给我的租客听
我出头期款,他们负责缴贷款,想租多久就缴多久
所有权登记在我名下
等到哪天不想住了,就可以净身出户
如果想租30年更好,我到时候还会颁给他一帧奖状
你朋友岳母的提议真是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