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版上的大大们,
目前小弟手上没有任何不动产(之前也没有交易过),
但实际上有跟亲戚买一间旧房子,目前还在亲戚名下,
本来是谈好今年要过户(因为买很便宜,所以没有任何贷款)
因为目前手上还有一些现金,想要在台中再买一间房子
但目前还没看到合适的物件,
现在遇到的问题是如果亲戚过户给我了,
名下有了房子应该就不适用首购的补贴了,而且买第二间的贷款成数也会变少,
所以我本来是想等台中的房子买了以后再过户之前买的老房子,
但目前在台中迟迟看不到合适的物件,
想请问一下,如果我亲戚先过户给我,
我把这间旧房子拿去抵押贷款的话,也能适用首购的定义吗?
还是有什么方式可以充分利用首购补贴的优惠?
谢谢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