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想请教关于自购住宅贷款利息补贴,
小妹在111年8月申请(12月份通过)
但到现在还没有拿通过公文去跟银行重新签订契约,
因为在思考今年收入有点尴尬,介于临界值,
如果今年报税超过标准,担新被查核要缴回(而且银行开办费还要5300元)
这样其实没有省到钱?
有打专线询问、地方的都发局和营建署,
得到的答案都很模糊
有的说所得收入可能有影响,有的说主要是看有没有第二户
但我翻阅了网络的相关文件,
其实并没有提到所得收入异动会影响,
我的通过公文如下
https://i.imgur.com/2vKnLfZ.jpg
里面有提到有查到会停止补贴的情形,
但就没提到所得收入的部分
以上,恳请有经验的人士解答
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