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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全民疯买房,造成不少民众事后反悔想解约,却因为预收屋定型化契约规定解约须
支付总价15%,让民众如心在淌血,直喊不合理;近期房市走下坡,建商老董也跳出来质
疑合理性,房价修正超过15%时,只要付解约金,建商必须无条件承受民众解约,“这次
要是跌超过15%,一定炸锅!”
依照《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规定,若是在签约后反悔想解约,违约金最高为总价15%
,超过建商必须退回,不足15%则是将已缴纳款项视为违约金。不过这项规定,在房市转
空下,将成为建商的梦靥。
“如果出现价跌逾15%的情况,对于建商一定会形成双杀局面,新买家不愿意进场,原本
的买家又要解约,到时候建商就惨了!”精湛建设董事长陈志声亲自下厨举办年末媒体餐
叙,他预见2~4年内只要房价跌幅超过15%,必将爆发预售屋“解约潮”。
他解释,一旦房价下跌超过15%,消费者未来在《平均地权条例》预售屋禁止转售下,等
到交屋时就只好硬著头皮跟建商耍赖,要解约,这样房价下跌、卖不出的风险就能顺势转
嫁给建商,“这是很畸形的法令,当房地产一直涨时大家没有感觉,现在只要出现修正超
过15%,就会大乱了!”
“这是一家公司与消费者的私权行为,政府为什么可以去干涉转售和解约金的限定?全台
也只有房地产业才有这样的规定。”陈志声提出质疑,一栋大楼至少要盖4-5年,《平均
地权条例》禁止转售,当民众发生变故也不能移转,只能和建商谈解约退屋;而建商也必
须被卡4年,买方一定是拖到交屋前最后一刻才解约,然后接手原本应是买方要自负的房
价风险,建商一点风险规避的能力都没有。
他也忧心产业发展加速朝向大者恒大,因为只有足够资金的建商,才有能力转成屋销售,
避开风险,而中小建商只能在环境与政策不利环境下夹缝中求生存,“这样的现象其实现
在就已经在发酵了。”
心得:台湾许多公司的董事纷纷出面表态,政府制定政策时,应该要保护有投资房地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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