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问,情况描述如下:
8月底看屋,看完当天晚上成交。签约时有告知某处有壁癌,双方有签名。
10/19交屋,交屋完当天发现因为前阵子的大雨造成屋内多处壁癌,最严重的有开始滴水。
近期已协调完,中间有些不愉快但是最终屋主愿意赔偿一个金额,不足的仲介有补上。
目前遇到几个状况:
1. 协调完,进入协议书签约的流程,仲介异常积极。
2. 协议书有些字眼不妥,要求仲业修改,仲介也异常正面不刁难。
3. 原订本周六11/19要签,今天却临时要求这两天希望赶快签完。
疑问:
1. 仲介感觉想赶在一个月内处理完,有何原因?是因为跟屋主有另外的协议?
2. 短时间内处理外,是否另有协议可以卸责?
以上,有点急,如有好意见提供,先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