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讲一下状况:
现在有自住一间小三房 市价约1400万(无贷款)
隔壁社区有间大四房 市价约2700万,价差1300万 30年贷款约每月还款5万(更正)
收入应该可以处理的来,
加上目前老家还有都更在谈,
要是都更成了,几年后应该可以有一笔2000万可以提前搞定1300万的价差.
但是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没现金去处理头期款,因为旧屋尚未卖出,新屋的2700万头期款
就无法搞定!
所以家中亲人说可以帮忙先买下我们旧屋,让我们进帐1400万,也可以多看看其他物件不
一定要这间大四房,等到我们买到新房,再搬出去就好,这段期间就把1400万扣他的头期
款300万剩下的1100万贷款利息(约每个月2万)当作房租给她就好。
但是,真的很怕亲人吃亏,然后感情生变!想说多写一条“保障原价买回”好了!
想说万一升息导致房价崩跌,造成亲人反目成仇就杯具啦!
毕竟现在人家帮我,之后都更好我可换现金出来,所以这份风险我来扛!
但是要是我们之间这样买来买去,会不会有什么法律上面的限制呀?
不然有钱人的亲友间,这样买来买去房价不就直接垫高上去了?
(譬如我1400万的房子卖给亲人2000万,他也贷得到1700万,完成交易,等日后我2000万
跟他买回,这样我这间不就创市场新高!)
感觉政府和银行不是笨蛋呀!
所以有没有什么地方要注意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