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间中古屋,
议价时仲介有说其中3处有漏水,
想说不严重自己可以处理,
所以同意不保固漏水 + 多议些价,
前二周大雨期间去屋内勘查,
多发现了其它8处漏水(不含原本知道的3处),
但是协议书内已勾选了不保固漏水,
现在进度已经接近最后银行拨尾款的阶段了,
与合约上规定的交屋时间也很接近了,
1.现阶段如果不拨款,会算是买方违约吗?
2.应如何与卖方及仲介协商?(已经跟仲介告知有此情况了)
3.合约只有勾不保固漏水,但没有写漏水位置。
4.发现屋主为了卖屋先刷过漆,前二周下大雨才让我发现水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