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ul0410 (团体追求价值)》之铭言:
: 请教一下,因为下一个重新签约调涨房租
: 住了两三年的房客则表示要报税金
: 若不给予报税金,则请求降房租
: 若不降房租则要报税金
: 但当初有跟他说不能报税金
: 他说他当初不知道
: 现在则说他月薪没这么高负担太高
: 问同一栋大楼其他房子,则没调涨
: 我们则请他去没调涨的承租
: 他又不大愿意 又开始谈不给降价就要报税的问题
: 原因是因为他三年前承租时 以为房东说不能报税就认真以为不能报税
: 现在则是国税局的朋友跟他说可以报 是他的权益 他才知道
: 请问应该如何处理
: ps 我自己也租房子 房东也表示不能报税金
: 调涨房租 我这边也是照旧租屋
: 就吃紧一点
我同意要遵照法规啦
但是台湾的租屋法规,根本没有在保障房东的啦XD
欠租赶不走,在那里自杀变成事故物件没人赔,死者名下没财产死在里面房东直接欲哭无
泪
我相信一定一堆老房东便宜租没报税,如果遇到一个租客检举之后,马上就会调整租金到
市场行情了
我之前没办法理解,为什么重划区房子一堆投资客宁愿空租,也不想出租拿出租收益XD
现在懂了,出租收益比起6年房地合一税自住400万免税额,实在少太多了
还省去面试租客、管理租客、修缮、报税等等一堆麻烦XD
话说内政部要修改租屋法规,应该要强制租客保凶宅险、提高押金、欠租的时候强制执行
扫出去,房东也诚实报税、善尽房东的义务
不是一味的搞些偏向租客的法律欸,然后再整天提空置税什么税XD
搞平衡房东房客的租赁法规才能有效的释出空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