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板前辈们好,小弟因为这两年陆续交易了几间成屋和预售屋
想请各位给我一些目前手上房产处理的建议
我和太太目前分别持有
成屋一间O(23年社区平车) 109.07以960取得 市价约1600 地点:新竹园区旁
预售两间A.B 预计112年底交屋 110.04 以1848 1844取得 地点:竹北县一
预售一间C 预计113年中交屋 109.06 以1790取得 地点:新竹介寿段
目前因为升息的关系,我认为房价不会再像过去两年那样飙涨,至少预售屋不会,
这三间预售屋我们打算留县一的 次顶户A 和 介寿面公园户C 自住,
因为现居的房子有朋友表示两年后愿意用1700和我们购买(含全室家俱电)
我们夫妻讨论的结果如下
现居房子O 在介寿段交屋时再卖出,以A作为重购退税的房子(O持有人设籍5年内不动)
A交屋前会先用现金把成屋O的贷款结清,再重新办A的贷款。
B交屋后立刻卖出,会有贷款1%违约金约15万,但每年可减少利息和管理费约35万的支出
虽然会课45%的税,但当C交屋后,以C作为重购退税的房子
(但无法全退,因为B售出的价格远高于C的成本)
(设籍问题:先设籍B 卖出后先设回O等C交屋再移过去C)
不知道这样会是比较好的操作吗?还是各位有不一样的看法呢?
我们目前现金大约有1500万可以使用,每年扣除开销,存款增加大约250-300万
我们会想这样操作主要是希望等新竹关埔二期开案时可以直接购买更大的自户房,
然后以A申请重购退税至关二订的预售(以目前时程看起来应该会差5年以上)
希望大家能给点意见,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