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手中有一间预售屋尚未交屋,但因家中成员增加想先购买成屋搬过去。再将已交屋的
预售屋卖掉。
时间轴如下,请问这样是否有符合重购退税条件。感谢大家指点~
1. 2020年订购预售屋。
2. 2022年另购成屋自住。(买A)
3. 2023年预售屋交屋(买B)
4. 2024年出售交屋的预售屋。(卖B)
以上屋主均为同一人,两年内完成买&卖,且均为自住。
另外,好奇想问第二种状况。
1. 2020年购入成屋A。(买A)
2. 2021年另购成屋B。(买B)
3. 2022年出售成屋B。(卖B)
以上屋主均为同一人,两年内完成买&卖,且均为自住。
成屋状态与预售屋状态是否会有差异? 都是买A >买B>卖B。
还是我对预售屋的认定有误?
基本的先买后卖应该是
买A>买B>卖A
或者先卖后买
买A>卖A>买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