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fct (小尼)》之铭言:
: 刚刚看到一个台北市建案
: 权状42坪 ,室内14坪 车位还比室内大
: 开价3000万以上
: 换算实价单坪要200万以上
: 这是什么状况?必要安全设施要这么多?
: https://i.imgur.com/EC9vYRo.jpg
: 难怪香港要取消公摊面积制度
: 这个制度应该打从一开始建商设计出来时就有问题吧?
没什么情形
就是加上车位
如果你不喜欢
可以去找没有车位的物件
权状与主建物的数字就会接近
再找没有电梯的
又会更接近
如此而已
我真的无法理解你要什么
政府官方文件当中
都已经清楚标示出
主建物 附属建物 共有部分 车位
你要怎么算都可以
到底你要什么
如同择偶
大众约定成俗
用颜值当标准
你喜欢腿
那你去用腿来择偶就好
一直强迫别人要用你的标准
是什么意义
如果今天
台湾是权状只表示总面积
你这样发文还有道理
资讯已充分揭露
再吵只证明你没有经验
或是根本没有认真看文件
醒醒吧
权状都表示很清楚
卖屋网站也表示很清楚
大众约定成俗
就是用总坪数来算单价
不是你一个人想怎样就怎样
你可以如此
但不要强迫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