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居住正义就是买房不会影响生活娱乐
让30k的年轻人也可以住在优质区域的房子
例如:
在大安区、中正区、信义区
离捷运站5分钟内,36坪3房大楼总价300万含车位
或是28坪大楼两房租屋价月租金1万
至于其他地段,文山、万华、大同、南港,价格再往下
这样年轻人才有办法负担房产,可以买进口车,又同时可以吃喝玩乐
什么三峡土城安坑泰山五股树林的,才不屑住呢!
这才是觉青要的居住正义,懂?
※ 引述《tfct (小尼)》之铭言:
: 居住正义当然不是人人起买得起房
: 或人人买得起首都房。
: 那什么是居住正义呢?
: 我的认知是
: 建商诚实,赚取合理利润。
: 不存在投资客赚钱的空间。
: 房仲抽佣利润不可过高。
: 各位觉得 居住定义怎么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