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 刚听到朋友的朋友在靠北 (简称A)
最近要买预售屋 , 已经拿了红单. 也已经付了10万订金
就在签约的前夕 , 代销打来通知A
代销 : 因为众多因素 , 所以每坪价格要调涨X万元
A: 新制已于去年上路了 , 现在不可以任意调整红单价格
代销: 还没签合约阿, 逛且红单上面有着"本单须经公司同意方生效" 的字眼
A: 新制上路后 , 这段话的但书是违约的
反正代销的态度也很硬 , 不要拉倒的概念
看看去年的新制 确实有提到
“销售2要3不”指的是签约前预收的款项,要符合提供书面(红单)、金额及标的明确等2要
件,以及,“卖方不得保留签约同意权、不得不利买方约定与买受人不得转售”等3项禁止
事项,若是违反,将依户(栋)处15-100万元罚锾。
https://house.ettoday.net/news/2019487
请问A的说法是对的吗? 如果真的遇到了又该怎么解决?
还是说建商宁愿赔小钱 也要留着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