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个问题,我现在有两间房。第一间房大约自住了三年,第二间是在今年初买的。原
打算给家人住后来因为别的原因他们没有要住了,所以我打算搬过去然后现在住的这间出
租。
之后打算两间一起卖掉再换一间更大的。 于是有几个问题想请教。
1.若我第一间出租了,之后要卖就无法适用自用住宅的400万免税额了?
2.若无法享受免税额,但是否只要我在两年内,完成换屋就可以申请退税?
3.如果要申请退税表示出售前的那一年也不能出租,这样才符合前后都是自用住宅
4.这额外请问都,我目前两间房都是夫妻共同持有,一人户籍设一边就都算自用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