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卖房缴税问题

楼主: gomplay1991 (gomplay1991)   2022-03-16 01:11:50
家人于民国78年以500万购入台中北屯住宅
本人于108年1月继承
继承当时土地公告约500万
房屋公告约15万
户籍在此30年
但90年至109年间有出租给亲戚登记公司行号(当时缴税为1/2自用住宅,另1/2忘了)
若现在出售1500万
如何计算要缴多少税
感谢
作者: Tatsuya72 (Tatsuya)   2022-03-16 01:39:00
花点小钱问代书。
作者: mariondean (你好我是迪恩)   2022-03-16 01:41:00
适用旧制 15万*台中市的公告税率 得出的数字并入所得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22-03-16 01:46:00
旧制就是土增税(交易前完税, 因为继承是继承日为基准, 所以不会有多少钱, 很可能不用缴)跟财产交易所得税(次年五月合并在综合所得税申报, 房屋现值*县市政府当年度公告税率)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22-03-16 07:34:00
继承前登记完成日,105/01/01前,比照旧制
作者: sdhpipt   2022-03-16 07:53:00
应该是旧制 然后108年继承的话 建议不必用掉一生一次土增是从108年计算起 才只有3年还好财产交易所得税大概也没多少钱 30多年屋龄的房子 房屋残值不多 又是台中市 换算没多少钱 走正常程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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