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去年与女友共同买一间房子,
房子登记为共同持有,双方都是借款人,
最近结婚后想再购买第二间,
想向各位请教两个问题
1. 若我将目前房子持有的部分赠与给老婆,变成老婆单独持有,
需要再付一次契税、印花税等等税金吗?
会使用到一生一次的土地增值税优惠税率吗?
2. 找另一间银行做转贷,把贷款借款人也变成老婆一人,
而我名下无房也无房贷,这样有符合首购资格吗?
符合的话是否就能使用首购利率,而不受到之前第二户利率1.72的影响?
因为是共同持有,网络上的资讯很多都没有特别提到这个状况,
再麻烦各位前辈指教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