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周要再找房仲谈一次仲介费
1. 马上就交屋阶段,但仍没提供不动产说明书. 且根本没有制作
2. 原本这一项是想忍耐, 但既然上面. 房仲讲述屋况与实际不符
房仲说类似新屋, 实际上租客长期住在里面
因为建商当初有附(石英砖, 马桶,中岛厨具,
洗碗机, 烤箱, 冷暖风机, 冷气室外机等等)
且我太太有洁癖, 所以基本上有人长期住在内, 基本上
大概上面有很多都会更换. 石英砖我上次询问就将近50万了..
基于以上, 我想要求赔偿
1. 仲介费免除(原本约收1.7%)
2. 重新制作不动产说明书
如果失败:
1. 客诉房仲总公司
2. 不动产公会客诉
3. 地政处申诉
不知各位有无经验, 这样的纠纷大概能拿回多少补偿??
此外, 因为也要交屋了, 不知道先交屋再继续跟仲介谈, 还是先不要交屋呢?
谢谢
※ 引述《pilipalabon (...)》之铭言:
: ※ 引述《jamo (hi)》之铭言:
: : 既然确认真实
: : 拿出来说的意义?
: 我只是让大家了解我只能单凭仲介片面之词了解此屋.
: : 住人还是堆杂物这很重要?
: 堆杂物的话我可以当作新屋来看, 因为厨具 冷气 卫浴都没使用
: 但长期住在里面一订有使用痕迹, 视情况必须要更换
: : 租约状况一定是要在不动产说明书揭露
: : 照你这么说他没写或者揭露不实
: : 告下去不只业务,连签证经纪人跑不掉
: 这个我真的学到了, 我之前另一间买屋时, 的确有拿不动产说明书解释
: 但这间没有, 从头到尾都没提供过!
: 我的买卖合约只有附 标的物现况说明书 (成屋)
: 应该与不动产说明书不同吧?
: : 本来税务问题就不关仲介的事
: : 仲介的工作是"居间媒合"
: : 不包含税务咨询
: : 当然有些仲介会主打这个服务
: : 那算不算广告不实? 颗颗这我不知道
: : 重点既然租约只到四月底
: : 就到期不续租
: : 接下来你想怎么搞就随便你啦
: 我觉得这仲介除了对房屋不了解, 其他专业度也低..只能转述而已
: 我也有接触过蛮了解的仲介, 比较起来是有差异的.
: : 综上所述
: : 你列了四点,其中三点 1,2,4 基本不成立
: : 3 成立的话你就有立场去告
: : 不过我也认为你只是买的不爽
: : 找理由杀仲介费而已
: 是押, 我承认我是买得不爽, 但我也是有根据理由的不爽.
: 我愿意承担不看屋就买的后果, 但前提是房仲告诉我的都是事实.
: 但此篇第三点, 这间公司竟没有 不动产说明书 提供.
: 这真的蛮扯的, 其实我也不知道有这个东西..
: 只能说买屋只是一直看房价, 但未注意斡旋后的流程.
: 谢谢你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