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格局的店面出租给租客,租客照自己需求改格局
结果被举报违建
租客自行拆除后
又要求房东再花钱恢复原始格局
请问是否合理?
地点不错的台北市店面
有两个区域 A跟B
租客全租下,自己使用A区
将B区出租给餐厅
就是租客用B区做二房东的意思
餐厅为了放置厨房所以改了格局
使得隔间被举报违建
原因是那样的隔间依规定不能做为厨房用途
餐厅自行拆除了违建隔间
也就是B区的隔间都被拆光了
餐厅也退租了
建管处拍照结案后
租客随即要求房东将空荡荡的B区恢复成原始隔间
施工费用约5.5万
租客的理由是,原始隔间才不会被举报违建
且租客说恢复原始格局他才愿意再承租
说恢复原始格局本来就是房东要负担
租客会再把B区租给新的餐厅
并要求餐厅不能再改隔间,以免再被检举
问题就在于,恢复原始隔间的费用照理来说应该谁负担?
是房东还是租客(二房东)呢?
房东也希望跟这个租客保持良好关系
因为租客付租金从未拖欠
经营状况也安定
比起他人,这是一个“好租客”
大家也知道好租客可遇不可求!
但是遇到这样的问题
各位觉得应该怎么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