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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1 15:14 联合报 / 记者巫静婷/新竹即时报导
新竹县政府响应居住正义,县长杨文科今于县务会报宣布非自住用房屋征收税率采差别税
率政策,5户以下非自住用房屋征收税率从1.6%调涨为2.4%,6户以上非自住用房屋征收
税率则从1.6%调涨为3.6%。税务局指出,此政策明年通过议会审议后,预计2023年开征
,约有1.3万户受影响,为县府进帐9680万元税收。
新竹县房地产价格飙涨,一般民众难以负担,年轻人也无法成家,新竹县政府为促使房价
合理,将对持有新竹县非自住用房屋者,按持有户数多寡订定差别税率,期待能释出更多
房屋,解决民众住的问题,县长杨文科表示,响应政府政策,必须压抑房屋涨价,让大家
住得起、买得起、安居乐业是目的。
县府税务局指出,目前新竹县自住用房屋征收税率为1.2%,以自然人本人、配偶及未成
年亲属全国合计3户为限,非自住用房屋征收税率则为1.6%。为支持居住正义,新竹县订
定非自住用房屋差别税率,5户以下每户采2.4%、6户以上每户采3.6%税率课征。
税务局指出,此项政策影响较大是对象是个人及法人持有多户房屋者,据县内目前有1个
人就拥有45户房屋,也有法人拥有150户房屋待售,统计目前符合课征差别税率的房屋户
数约占全县4.44%,至于3户以内自用房屋及其他营业用等房屋,占全县95.56%不受影响
。
税务局表示,新竹县订定非自住用房屋差别税率之议案,预计明年5月送新竹县议会审议
,若顺利通过,将在同年7月上路,2023年开征房屋税就以新订定的差别税率开征,预估
影响户数约1.3万户,可望为县府增加9680万余元的税收。
县府表示,避免对持有多户房屋,但非以囤房为目的造成伤害或转嫁租屋者,针对公有房
屋供住家使用,经劳工主管机关核发证明文件之劳工宿舍、公立学校之学生宿舍BOT案、
公同共有房屋、营利事业所有地上房屋无偿供员工停车使用、起造人持有待销售住家用房
屋于一定期间内未出售者、出租供符合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第17条第1项规定之
租赁住宅于租赁期间之房屋等,将排除适用此政策,将来会参考其他县市另订其征收率。
心得:
税率不高,1.2%变成2.4%,影响应该不大,
而且法人如果是起造人销售待售房屋在一定期间内未出售,
也不会被打到。
就怕房东和建商拿这当理由转嫁给房客和消费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