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屋两年,去年到期。之后房东没有时间来续约。
我不曾欠租。今年没有合约,我还是定时交房租。
八月份,房东说远房亲戚要跟他买,要来看屋。疫情期间被我婉拒。
九月份,房东说有仲介带看,希望我给方便。我答应了,结果一次跑三组人进来,
十月份,房东忽然跑来签约,已经事先写日期到12月底。我当场跟他
说明,已经找到新的住所,需要安排修缮,最慢到明年一月底就清空,
他也答应了,但是没有修改契约书。
今天,房东打电话来,说房屋已经卖掉了,限我12月底搬走。
但是我的新住处,工班修缮也配合,只能尽量在12月底完成(还不一定来得及)
我不是要赖着不走,但是今天被房东用“赶走”的语气,觉得好像不太好
处理,请教各位网友,这种情形如何处理比较妥善?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