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夫妻共有是否不明智?

楼主: oberon1013 (ç ´420了.)   2021-12-11 16:52:10
※ 引述《Freighter (货轮)》之铭言:
: ※ 引述《thirstyguys (向前行)》之铭言:
: : 【背景与想法】
: : 最后再抱怨一次!第二房限贷的政策真的不食人间烟火!理性AA的夫妻想哭
: 1.是,记得赠与的计算现值不高,蛋壳区有机会免税。
: 2.是,夫妻共同持有没什么好处。
: 3.理性AA的夫妻,可以采用下列两种方式:
: <1>预告登记,但预告登记不能对抗查封、假扣押、假处分,仍有风险。
: <2>信托登记,一个当委托人,一个当权利人,这样可以避免掉预告登记
: 的风险。
: 贷款的话,就一个人当主借,另一个当连带保证人,可请银行从两人户头
: 每月各扣一半应缴贷款。
: 如此,完全AA制实现,以上。
1.婚后财产(婚后才买房),本来就是各有一半
登记在谁下面根本没差
2.婚前财产,除了预告登记(好方法)
老公如果要给老婆安全感
就抵押权登记设定给老婆房屋价值一半(或全部,随便)
没有贷款的房屋,抵押权登记卡一个,
可避免在老婆不知情的状态下,老公拿去转贷增贷
(要第一顺位同意)
但离婚时本,本来婚前财产不得使用均富卡
现在就会被强制均富囉
3. 结论,买一个房登记两人共有,就单纯是无理头的行为
作者: kagaya (~~)   2021-12-11 17:00:00
我也是这么看 实际上名字是谁好像不影响财富分配…连离婚都没差
作者: Freighter (货轮)   2021-12-11 17:24:00
假设你太太不会自己把房子卖掉,然后脱产的话,确实是不用任何设定啦。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1-12-11 17:43:00
是离婚时可用剩余财产请求权没离婚的话就是登记制 各自有独立处分权
作者: kagaya (~~)   2021-12-11 18:44:00
一般另一半会偷卖的机率应该不高吧……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1-12-11 18:53:00
婚前买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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