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夫妻共有是否不明智?

楼主: Freighter (货轮)   2021-12-11 16:32:33
※ 引述《thirstyguys (向前行)》之铭言:
: 【背景与想法】
: 1. 几年前夫妻AA买了一间房,登记为共有新北、蛋壳区)
: 2. 中短程规划,5~10年内让小孩就学或补习方便换房,
: 加上工作上预期年资带来薪资调整
: 改买北市房 (坪数上不一定是小换大,但总价是免不了)
: 长程规划是夫妻退休后,可换到医疗资源尚可的蛋壳或更外缘
: 但追求较大居住空间、社区管理
: 3. 当初登记为共有,其实是理工宅想法很单纯,觉得既然夫妻都有出力
: 那就让登记反映事实,也让两方名下都有一定的资产
: 理财面上,有考虑到太太是公务员,首购利率优惠也没比公务人员好
: 所以登记共有用掉首购优惠其实还好
: 4.夫妻或双方家长心态上,对于房产怎么登记不会有坚持或心理障碍
: 【问题】
: 1. 虽然目前没有买房需求,但房市很热也开始会看房版&新闻
: 前阵子政府打房的六都第二间房无宽限、利率1.6% 以上,让我跳脚.........
: 这样根本打到自住的一般小家庭吧!
: 除非家里有恒产可暂居,不然一般来说应该都是先买后卖?
: 避免中间过渡期的搬迁、卖了之后何时能买到房的不确定性、卖房附加短租让买方杀价的空间
: 实在是很靠杯这个政策,也因此有了是不是要把现在这间房转到其中一人名下的想法?
: 这样做的话,日后买房可以避免掉前面所说的贷款限制吗?
: 2. 小弟理财观念差,后来才发现身边的夫妻几乎都只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
: 理由:一生一次的土增优惠、首购优惠等不一而足
: 不知道大家都是怎么考量这件事的?
: 如果就理财节税角度来说,真的共有是比较不好的作法
: 那现在每年按比例移转到一人名下,日后这些优惠真的可以适用吗?
: 认定标准是卖房当下的持有情况吗?
: (虽然夫妻没有赠与税考量,但怕一次转过去,万一转出的人不幸GG,
: 两年内会被视同为遗产课税,所以想说分批转,降低风险)
: 3. 不知道还有没有小弟没考量的点,要及早做规划的?
: 最后再抱怨一次!第二房限贷的政策真的不食人间烟火!理性AA的夫妻想哭
1.是,记得赠与的计算现值不高,蛋壳区有机会免税。
2.是,夫妻共同持有没什么好处。
3.理性AA的夫妻,可以采用下列两种方式:
<1>预告登记,但预告登记不能对抗查封、假扣押、假处分,仍有风险。
<2>信托登记,一个当委托人,一个当权利人,这样可以避免掉预告登记
的风险。
贷款的话,就一个人当主借,另一个当连带保证人,可请银行从两人户头
每月各扣一半应缴贷款。
如此,完全AA制实现,以上。
作者: hsiao28 (HSIAO)   2021-12-11 16:48:00
夫妻赠与免税
楼主: Freighter (货轮)   2021-12-11 17:04:00
原来免税呀,谢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