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在签约时,我们有签订3个但书,1.临路通道需有3.5米(卖方虽表示有3.9米,但我方提出,因考虑车道)2.卖方需排除临路面宽遭临地侵占约90公分(卖方自行提出)3.可指出建筑线。
结果本周鉴界通道有一处为3.3米,而我方思考后回复仲介及代书,表示可接受未满3.5米此条件,可继续进行指定建筑线的流程。
结果今天房仲打来(态度完全不一样),表示卖方觉得等指定建筑线还有排一个月,不想排了,而且在移除临路遭临地侵占的90公分也不好处理,不想处理了,一副就是不卖也没关系了(这礼拜在鉴界时房仲和卖方、邻居等就在说有一位附近的医师有频繁来看这块地,也有和卖方联络)。
因此我们就很困惑,不满3.5米的但书是我们当初提的,但我们在鉴界后也回应说我们不坚持此条件,买卖可以继续,但卖方和仲介现在似乎不希望继续下去了(就找理由不想鉴界、不排除临地侵占)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