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最近跟先生看上一间位在花莲鲤鱼潭附近的独栋别墅
地坪 35.38,主建物 18.8 + 增建 40 坪,另外有使用 10 坪原民会土地
这是屋龄 51 年的旧屋直接拆掉改建的
仲介说本来的旧屋有保存登记,但是直接改建并没有申请建照
所以现有的保存登记是已拆掉的旧房子的
仲介说自住的话不会有什么问题、而且因为房子够老所以不用付房屋税了
想请教几个问题
1. 这情况算是整栋违建吧?买来自住有什么潜在的风险?
2. 这房子真的有符合不用付房屋税的标准吗?
3. 用旧的保存登记,是否还能够跟银行贷款?
希望能获得解答,如有违反版规请告知,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