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签约一间六年前翻新中古屋
屋主自住,我们也是要自住,
电视柜衣柜鞋柜灯具等都是用可移动的,几乎没有系统柜坎灯那些固定式。固定的大概只有全室实木地板。
看起来质料都很好,不是ikea大润发那种便宜柜子,当初仲介也一直拿装潢讲价
这个到时候交屋是怎么处理啊?
需要要求屋主全部清空吗?还是留着用,跟屋主买?
但要留着用,又有部分柜子不合使用,前屋主有非常大量的衣柜,
而我们是小家庭不需要那么多,
需要留一些空间摆玩具收纳柜书柜床组等
而且要留的话 怎么交屋也是问题……
还有冷气灯具免治马桶等要不要留,算多少钱,感觉谈起来会很复杂(目前免治马桶跟洗碗机屋主有说想带走)
通常大家签约都怎么处理的呢?
请教前辈这种状况如何处理得干净漂亮,菜鸟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