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小弟第一次踏入房市有问题想请教
今天跟房仲看完屋子后带回门市跟我解说斡旋跟要约书,这之间房仲也看出我没有要签斡
旋的意思便改跟我说可以签要约书,房仲对要约书的解释如下:
“要约书签下去后价格即使卖家同意要卖,买家还是可以反悔不用付违约金,还可以顺便
探探卖家的底价”
但这边我就有疑问要约书不是卖家同意买家就一定得接受或是付违约金吗?还上网查了案
例给房仲看,房仲则回答那是小型的房仲才会做的他们大型的并不会
最后小弟还是觉得很不对劲不想签,房仲就开始各种手段要我当下就签不给我问其他人的
机会,好在还是意志坚定的逃出门市
这边想问各位大大要约书真如房仲所说卖家同意价格买家还是能反悔吗?还是我真的误会
房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