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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文:
〔记者巫其伦/台北报导〕财政部推出“房地合一税2.0版”修法,并将订日出条款,外
传将回溯至2016年适用,财政部长苏建荣今在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上表示,现阶段不便公布
,但已有几个方案,最终将由行政院订定。
财政部日前推出“房地合一税2.0版”,延长短期持有的定义,持有2年内出售课征45%,
持有2至5年课征35%;此外,境内法人售屋最高税率由20%提高为45%,且预售屋、特定股
权交易也纳入课税。
苏建荣今赴财委会备询,国民党立委赖士葆提到日出条款问题,是否会回溯至2016年起适
用?苏建荣回应,“应会在(2016年)之后”;赖士葆追问,是否也可能从今年7月开始
,苏则说,也是一个方案。
不过,苏建荣表示,房地合一2.0版修法政策方向已经很确定,但适用时间点,由行政院
定之,也还要与房市健全小组讨论决定。
他强调,房地合一税修正草案已送入立法院,已充分思考过,内部有多个方案,但现阶段
不便公布,主要是考量到,现在公布何时适用,恐会造成房地产市场骚动,导致大量买卖
情形,因此,将由行政院内部讨论后决定。
他在会中接受媒体访问时也重申,什么时候适用还在评估,各种可能都有,要跟房价小组
讨论,要看内政部意见,目前每个方案都有评估过,会有不同的考量。
心得:
预售屋要纳入房地合一2.0课重税 那有把预售屋纳入 重购退税吗?
怎么判断预售屋是不是自住?
以自住来说 成屋买卖 两年内假设小换大 是可以退税的
但是卖预售屋 买成屋 以现在法令来说是不能退税的
旧制 卖预售屋 走所得税 获利超过453万的征40% 然后不能自住重购退税
现在新制 预售屋改行房地合一税 (把预售屋视为房地)
不管获利多少都课45% 总不能还不让你自住重购退税
这样不就把卖预售屋 买成屋的自住客剥两倍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