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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继前一波中央地方联合稽查“红单行动”后,中央持续关注地方后续发展情况,本周一行
政院消保处及内政部地政司分别传来“竹北再见排队买房”的相关新闻报导,新竹县消保
官靳邦忠会同地政、使管、建管及工商等主管单位进行了解,被刊登照片的建商,坦承照
片地点为该公司销售中心,但却是前年2019年12月底,该建设公司在新竹市绿水街的销售
案旧照片,不料竟张冠李戴,做为该公司于上个月在竹北自强南路新推的案件加以报导。
该建案为与地主合建,总户数76户建商分配到38户,该公司表示,户数稀少,根本无需透
过媒体以排队假新闻方式来炒作行销,新闻这样报导,对我们也造成困扰;该公司并于两
个小时内,立即透过媒体同业请该报导的媒体下架。
另一被报导的建设公司,则是向消保官靳邦忠陈述意见表示,2月18号销售当日,110户就
被订购一空,现场并提示标的物约2400万元至2800万元左右的订购单,每户皆以先付10万
元的方式预购。
消保官质问,“10万就可以买到2800万的房子?预售屋买卖至少都要给5天以上的审阅期
间,含先前的样品带看图示说明,怎么可能一天完成所有买卖契约书的签约程序”。 驻
埸的负责人解释,我们只是让消费者表达诚意临时收个订购金,“将来还是要来签正式合
约付定金”。
消保官问,“那表示都还没正式卖掉一户囉”,业者“是”,使管科长也当场质疑既已销
售一空,为何现场还大兴土木建样品屋,业者答称,“消费者太捧场,样品屋还没盖好消
费者就全部先行预订”,但“目前有几户可能会退”,所以还是要盖起来。
由于现场提示资料只有12份,且均无不动产经纪人之签章。消保官要求建商在15日之前应
把110户的购屋证明单交地政处按件核实。地政处官员并表示这些订购单就是所谓的“红
单”,依新通过的平均地权条例47条之3,这些签约的消费者,将来不可以将订购单再转
让第三者,如果转让每户将处以15万到100万元的罚锾。
靳邦忠呼吁媒体应秉持社会责任,报导前详尽查证义务,以免遭人利用,误刊假新闻,除
影响自身公信力外,也会无端造成社会纷扰。并强调,房市涨跌属自由市场机制,但企业
经营者为维护交易公平,应提供消费者充分与正确之资讯,俾消费者能采取正确合理的消
费行为以维护其安全与权益,此为消费者保护法第4条、第5条所明定;代销市况荣枯,关
系消费者对于建物价格及是否应立即购买之判断,属消费重要资讯,业者秉于诚信应善尽
社会责任予以充分揭露。
靳邦忠并当场谕知业者,如果媒体使用过期图片以假新闻的方式,刊载一天完销、开卖当
日完销00户等虚伪不实新闻,业者如不立即予以澄清,将涉嫌放任以假消息做为广告宣传
不当手段,与媒体合谋以欺罔之行为增加买气,让消费者误信代销公司销售热络,冲动进
场购屋,导致依正当销售程序的业者,无法取得消费者的青睐,弱化其市场竞争能力形成
显失公平之地位,而足以影响交易秩序时,即符合公平交易法第25条的构成要件适用,最
高可罚2500万元。
心得:
新竹消保官靳邦忠好猛喔,
当初全国红单稽查也是他向上报才开启第一枪,
后来搞到禁红单交易,
现在又大动作出手,
完全不怕建商和代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