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买老旧公寓案例分享 - 关于占用他人土地

楼主: s8752134 (AndyChen)   2020-11-06 17:48:04
最近看房的心得只能说老公寓的眉眉角角很多,这几年遇到蛮多比较不常见的状况...
今天分享我最近遇到的一个 - 购买的房屋建物占用他人地号。
物件在台北市某区,权状上土地持分持有部分下列地号:(请搭配比对图一起看)
28 / 28-1 / 29 / 31 / 35 / 36
建物誊本上建物落在:
28-1 / 31 / 34 / 35
实际现地去看,建筑物落在:
28-1
地号比对图:
https://imgur.com/a/qCwL2mI
文件上来看这物件占用到地号 34 的土地,但实际上现地却没有,34地号目前是
人行道。会造成这原因一开始是因为几十年以前建商房子盖好,但却没有做土地
整并,后续也没有积极的配合去做土地重新划定所致。
那这样会有什么问题?
在跑房贷的时候,有些比较保守的银行就完全不承接了(不论你个人条件多好),
或是能承接的银行虽然能承接但会降低贷款成数。
不承接的原因是因为占用他人地号,担心会有产权纠纷之类的...
所以未来有碰中古物件的朋友们,可以多留意一下产权的完整性。
但说真的... 我个人是蛮纳闷的,几个点如下:
1. 实际比对台北市政府的地籍图, 现地去看或用 google map 去看,
建筑物本身真的没有落在 34 的地号上不是吗?
2. 假如银行担心 34 地号的持有者要求我们买下或租用它们的土地, 那我肯定
是不会同意的, 那这样房子就得拆掉对吧? 拆掉的话不就直接赚到一个免费
都更?? 以价值来说不是更高吗? 银行担心的点是?
3. 同理这物件拥有部分地号 28 的权状, 但建物却未坐落在地号 28 上,如果我
这间会被地号 34 这样弄, 那我也可以主张地号 28 上的建物要付我租金或买
回土地或拆屋还地吗?
撇除贷款只能找某几间愿意放贷的银行外,这种事情个人遇到想解决的话,是要去
申请鉴界?但应该是市府要自己主动去处理这种几十年前不完善的法规所遗留下来
的问题吧?
作者: gglong (豆油)   2020-11-06 17:50:00
拆掉为何赚免费都更?
作者: PDPDPD   2020-11-06 18:20:00
原po应该想说可以无痛”被拆掉”,通常老屋都更最难的点就是取得所有住户同意。
作者: wseedw (无法反转的理由)   2020-11-06 18:21:00
拆掉不是只会拆一小部分吗?哪来都更
作者: notime (永不回头)   2020-11-06 18:24:00
侵占就等于没产权,没那价值至于有没有侵占,找地政鉴界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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