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大家很积极的讨论。 如果是以土地换房的架构下,看起来之前还少算了建商要先支
出营建成本,这部分会跟银行贷款,需要缴交利息以及在短时间内将房子售出以避免有资
金压力等问题。
如果是以土地换房的架构下,大部分的都更/危老住户的期待是希望换新房子住,且不希
望考量到盖房子所需的资金的问题。原因是很多原住户目前的收入并不足以支持这些营建
成本。
如果建商执行有困难,但实际上建商的钱还是跟银行借。那么这样的话,是不是可以考虑
让政府直接介入都更/危老事宜,亦即政府所做的事情包含:
1. 协调都更/危老同意户事宜
2. 政府放手让银行放贷营建事宜。(利率银行借给政府应该就可以更便宜吧!)
3. 政府自己或委外卖房子,将盖好的房子扣除给原住户的个数之后,将其他房数卖出,
以抵之前政府跟银行借的钱。(政府最有钱,并且具有印钞能力,所以资金压力最小)
4. 政府将赚的盈余再释放到民间,参与民间建设,与各行各业投资。
理论上政府只要评估好要建的基地大小与要售出的房子个数足以负担之前支付的营建等等
成本,那么原住户的以土地换房的期待基本上就可以满足。如果政府发现自己定价太高不
好卖,也可以降价卖以达到抑制房价的效果。
这样的话看起来就可以更快速的满足真正的都更/危老。这样的话这个解法会不会比让多
个建商慢慢谈孩来得好?毕竟建商还是有 资金压力,而且每个建商的规模也不同,能够
承担先付营建的成本能力也不同。
※ 引述《zerobx (随意)》之铭言:
: 都更/危老是目前很夯的课题,跟大家都很有关系。在这里抛出这个话题跟大家讨论一
下
: 。
: 如果在非都更/危老的情况下,建商需要支付的成本=盖房子相关成本+取得土地成本
: 如果在都更/危老的情况下,建商需要支付的成本=盖房子相关成本+给地主户的房间数
成
: 本
: 假使台北市蛋黄区老旧房子一坪70万,相当于土地一坪70万,房子价值归零,如果一间
房
: 子有30坪:
: 1. 取得其一套房土地的成本:2100万。
: 2. 给予房的成本(假使一坪换一坪;每坪成本盖20万;公设比33%;车位8坪):(30*
1.
: 33+8)*20=958万
: 2100-958万=1142万,这个是每间建商减少的成本。
: 上面都还没讨论之后建商会开价多少,新房估值理论上每坪开价100万以上没问题。
: 如果基地整合跟乔好都更/同意户这些成本建商不用考虑,那么看起来都更/危老对建商
而
: 言会比一般盖房子去考虑土地成本更有利。
: 这样算有其他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