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买卖成立条件

楼主: tamacugi (哥吉拉)   2020-10-07 11:49:07
你这个状况, 真的不是普通复杂
就算是找专业的, 到让你要完全理解可能都不知道要多久
我建议你先查询弄懂下面这几个名词
债权 -> 买卖契约
所有权 -> 物权 -> 公契
使用权
专有部分
共有部分 -> 分管协议
弄懂后我下面的说明你可能比较清楚
买卖是债权契约, 债务不履行, 买卖契约是尚未完成
至于是否有违约罚则或是解约或是撤销 -> 看契约约定
物权部分, 建物产权已过户是你的
土地产权尚未过户, 是卖方的
使用权部分, 因为是共有部分
所以照分管协议走
目前你有拿到车位凭证, 事实是你在使用,
所以使用权在你手上
至于卖方是否能直接把你的使用权抢走
一般是不行, 除非管委会另有规定或是透过官司拿回来
当然他要硬上直接停, 变成纠纷大家再来告这条路
就不在讨论范围, 不过你跟律师讨论跟他说可能会触犯那些刑法的话
他可能会比较怕
至于原文中代书是否可以办回去
一般是不行, 有可能只是吓吓你
但是当初买卖过程中, 如果卖方有留个手脚
那以下就是脑补剧情,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卖方办过户时, 同时让代书把过回去的文件同时也做好并保留
(买卖完成就作废, 不完成就过回来)
那就有可能, 不过这个手脚是不是合法也要看契约约定内容
还有相关权状现在在谁手上
有可能不合法, 所以代书知道也不想卷入
就叫你们自己协商, 他不介入
所以买卖过程我比较建议双代书就是这样
起码你有自己的代书帮你把关
减少这类的纠纷
现在有纠纷也不用找代书了, 直接找律师吧
※ 引述《LazyJ (LazySummer)》之铭言:
: 各位版上先进好 小弟家人这几天家里遇上了类似纠纷的状况想请教合法合适的作法
: 小弟家人住的是20多年的华厦,两年前家人跟邻居购买了一个车位,
: 我们华厦的车位没有独立权状,是会有建商发的车位凭证,
: 同时管委会有一个清册纪录当初哪户有跟建商购买车位
: 当初买卖时卖方是第一手但是说凭证不见了,所以就写了一张让渡证书给家人,
: 同时也写了一个证明书说车位确实是他20几年前买来的
: 家人当时考量若以后对方卖房子又把车位重复卖掉,或我们要卖房子或车位时无凭无据
: 因此拿了这些资料请管委会纪录也补发一张凭证给我们
: 后来家人也经过代书想办理建物土地移转,建物的部分公设会增加但不会注明车位
: 两个月后建物也确定移转完成,目前有的文件
: 1.政府的契税缴款书
: 2.大额凭证应纳税额缴款书
: 3.建筑改良物所有权买卖移转契约书
: 4.不动产买卖成交案件实际资讯申报书
: 5.让渡证书
: 6.管委会盖章的车位凭证
: 7.有增加公设的建物誊本
: 但因土地持份一直没有移转完成,家人有余款未付清,对方同意土地移转完再付清
: (原因在卖方的房子在银行有设定,代书提到这部分要屋主去跟银行处理)
: 两年后的现在,卖方突然说车位要收回去,还限期说什么时候开始叫家人不能停
: 卖方说他现在不卖了,他问过代书说可以把车位"办回去",说钱要退回给家人。
: 违约的部分卖方说可以负责衍生的费用,然后提了一个违约金。
: 想要请教这个交易算不算完成、目前车位的权利在哪方?
: 卖方是否可以单方面请代书"办回去",那实价登录会多一个交易纪录还是取消两年前的?
: 若权利在家人这边,要不要卖回去是不是要由家人决定,对方不可以限制家人停车?
: 目前我认为很大的可能是卖方不管我们的回应,他就是会把车子开去停,这就演变成纠纷
: 我希望在这之前确认双方的权利好好跟对方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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