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装潢房子几个月,
疑似管委会主委可能觉得被吵不爽。
我们都按照社区规定行事,但是被处处叼难小地方,现在装潢终于好了,本来想刁难我们
弄坏公设墙壁,但是设计师早已经在事前拍照原况就是这样,回复后也没再说什么,现在
我去跟社区管理主任(不是主委)申请退费,主任就说签程还没下来,说可能有委员出国
之类的。
主任也说他待过的社区也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主委,蛮多地方主任也觉得主委很叼。
如果是被他们恶意刁难,会建议等多久?
我现在想到只有存证信函和告民事要求返还。
不晓得还有什么招可以对付管委会的?
另外主任说有可能会叼延期的清洁费,但是我们的那个清洁费定义好像不在管理规约中而
是拉出来有一个独立的装潢办法,那个在法律上有效用吗?住户可否要求调取当初什么时
候通过的记录?
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