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新人小俩口第一次买房
16号下斡旋
隔天房仲打电话骗说有其他买方要买
两个菜鸟17号就跑去签约了...- -
结果听说17号当天跟屋主面对面都拿印章了
才第一次看到说明书 而且根本就是拿出来要买方签名而已
说明书上还很大方地打 7月17印制
然后重点是回来帮他们看
发现说明书最后面有提到
他们买的案子是在中继层楼下...
因为签约当下急匆匆的才看到说明书 两人当然也没注意到后面这行小字
我问说 那你们看房时房仲都没跟你们讲? 完全没提
少了个杀价的机会
现在两人很不爽
想问 这说明书不是下斡旋就要给买方看的吗?
房仲这样搞可以去检举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