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14013109 (s14013109)
2020-06-27 14:31:44小弟在乡下配有一块农地,且是在民国89年以前取得的土地,且符合配建资格,所以依法
是可以盖农舍的。
问题来了,日前托付永庆卖掉这块配建土地,且合约内容有一条是说:“买方到时候会以
卖方的名义盖房子,盖完之后再过户给买房,完成契约。”
结果有一位买方签约完却后悔了,以这项目根本不合法为由违反契约,但契约书上已声明
违约则赔偿头期款约40万,请问各位大大:
1.如果我们以合约精神走上法律,我们胜算的机会高吗?
2.以卖方名义盖房子盖完再过户给买方,这条真的有不合法吗?
问过几位代书及律师,都回答不出个所以然...。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0-06-27 15:30:00就老农可以盖,新农因各种原因(地太小或资格问题)不适合盖就由老农(老不是年纪,是资格)盖好再卖给买方另外你是三岁自耕农吗?不然民国89年之前就取得农地其实蛮不容易的另外即使是老农,现在盖农舍比较不容易,要符合的法规比以前多,如果你盖不起来,换成你违约赔人家.我会建议你先申请建照成功再卖也是个方法,双方都比较放心首先你听过搭排吗? 如果代书律师没听过这些东西,他们也不见得能准确回答,因为农地这块真的要有经验,而且各县可能都不同农舍兴建办法近10年内有修正过两次,资格越来越难,先去读一下法规,特别是新增加的排水和农民资格认定新规定如果是我,我会和平解约,然后开始研究我盖不盖得起来,实际去申请到建照再来卖(这张建照),成交后施工.如果建照期限内卖不掉,就变自住自用,以后不使用再卖掉.这是对买卖双方都比较稳妥的方案.如果你们合约有压何时要有房子完工,说不定违约的会是你,这是蛮难讲的.因为你光弄农民资格(在5年以前不用这个)就可能就需要时间,而感觉你也是不清楚这条,还有搭排问题越写越多,懒得发一篇新文.简单讲,89年农发条例条正是为了加入WTO而修法的,让老农有机会退休前用地换钱.开的门太大一堆人钻漏洞,再加上真老自耕农也快凋零了,经过苏嘉全农舍事件修过一次法,104年又修一次(当时种农舍问题实在太严重,有看新闻都有印象),办法修法让门关得比以前小(资格及麻烦度都增加了,但对真农民来讲还是可以达成),你现在才来挤窄门,而且看起来对相关法令没有什么概念,是有点晚了,早个9年甚至更早才是较容易的时机
楼主: s14013109 (s14013109) 2020-06-27 17:50:00
B大讲的很详细!但其实我的农民资格已经申请到了,搭排也好了,无农舍证明也都有,只差建照下来而已,所以我才好奇说在我们已经完全准备好的情况下,用卖方的名义盖房子真的有不合法吗?针对这条好像没律师或代书可以直接说合不合法才会挺困扰~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0-06-27 18:02:00看来我看那句代书律师也不知道合不合法做的推测错误了 XD买方有没有违约应该是看合约条文. 因为我不清楚买方主张的不合法是指什么,但是配建这流程只要合法盖成功就是合法不是吗? 所以我看这里,我就不清楚买方所谓的不合法是什么我本来是以为买方有研究过,发现你们无法依法兴建,再加上代书律师那句,才会以为是你们没搞清楚就开卖.既然不是,还是要看买方主张的不合法实际是指什么不排除买方看到什么建照下不来的点,所以你可以问清楚对方主张的不合法是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