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amacugi: 消费者因为公设坪变多而找补,只是吃亏多缴钱而已,台北 03/28 15:43
→ tamacugi: 某知名建商(3个字),因为玩这手法太过恶劣还上过新闻 03/28 15:44
→ tamacugi: 现在定型化契约规范有规定找补上限,勉强好一点而已 03/28 15:45
→ tamacugi: 不一定是预售留的,也可能是"不小心"多盖出来的"误差" 03/28 15:47
→ landline: 回楼上,那些坪数有几百坪,应该不是误差造成的 03/28 15:50
→ landline: 依看到的契约,推出来的数字确实凑不出总共有部分坪数 03/28 15:52
坪数几百坪不是问题,重点是看总面积的百分之二是多少
因为建商总是会"不小心"的多盖出公设坪来让消费者缴钱
那消费者的权益在哪里呢?
在"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里有规定
六、房地面积误差及其价款找补
(一)房屋面积以地政机关登记完竣之面积为准,部分原可依法登记之面积,倘因签约后法令改变,致无法办理建物所有权第一次登记时,其面积应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计算。
(二)依第四点计算之土地面积、主建物或本房屋登记总面积如有误差,其不足部分卖方均应全部找补;其超过部分,买方只找补百分之二为限(至多找补不超过百分之二),且双方同意面积误差之找补,分别以土地、主建物、附属建物、共有部分价款,除以各该面积所得之单价(应扣除车位价款及面积),无息于交屋时结算。
找补纠纷相关新闻,以下可以参考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819000423-260106?chd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