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概况:土地是父母的,预计儿女出钱建屋,以下2个问题请教:
一、保存登记疑问:
(一)建好的房屋所有权保存登记的资格在谁?是只能登记在一开始的起造人吗?
(二)目前担心的点在于手续与文件等都是父母那边在处理,起造人、建筑签约也都是父母的名子的话,如后续要办理保存登记时是否会不能登记在儿女名下,并后续房屋所有权要改登记在实际出钱盖的儿女身上,会不会还要再被课赠与税之类的?
二、
(一)如果房屋所有权是儿女,土地仍是父母,那父母要将土地赠与儿女,是否适用“一生一次”或“一生一屋”的节税方式?
(二)或者要适用的话土地与房屋都要是父母名下?以及有无其他节税方式?
感谢各位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