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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文:枋寮乡乐乐等5间养鸡场因违反畜牧法,屏东县政府依畜牧法裁罚三次,仍未改善,12月
11日发文废止登记及注销乐乐等5间养鸡场的畜牧场登记证。县府强调,一切依法行政,
还给枋寮乡亲安宁生活。
脸书粉专《我是枋寮人》也在第一时间发文表示,“天大好消息,乐乐养鸡场撤照了,枋
寮人的大胜利!”
县府农业处指出,县府于今年7月22日收到枋寮乡公所所送初审公文,隔日旋即由农业、
城乡、环保、水利及警察等相关单位前往乐乐等养鸡场,就枋寮乡公所初审结果进行复审
会勘。 农业处先后于7月23日、8月19日及9月20日现场勘查结果,乐乐等养鸡场已有共用
围篱墙等行为,违反畜牧法第4条第2项规定,应合并计算饲养规模,且已达应设置废污处
理设备之规模,却未依法设置畜禽废污处理设备,县府依畜牧法第39条第1项第2款规定,
要求业者限期改善。 11月19日县府农业处等相关单位再次前往会勘时,业者仅拆除东、
西侧围篱墙;环保局11月29日现场稽查时,乐乐等养鸡场仍使用同一排水口,依旧未见改
善。 县府已于7月31日、8月30日及10月22日连续裁处业者3次,累计罚款125万元,业者
仍未改善完成,因此依畜牧法第39条第2项及行政程序法第123条第1款规定,即“经按次
处罚三次仍未改善者,废止其畜牧场登记或畜禽饲养登记,并注销畜牧场登记证书或畜禽
饲养登记证”,自12月11日起废止并注销畜牧场登记证。
心得:臭气掰~~枋寮人革命成功 北部有没有也有养鸡场附近的 每天被臭气冲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