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持有板桥一间住宅就曾遇到这个问题
只是 简单木工 ,玻璃换装及外墙粉刷。
谁知装潢工人施工不当
把停在骑楼的数台机车,弄得全部粉沫,得罪邻居
于是,我就接到新北市公文
内部装修的管理对象, 除了一般消费场所外, 按照内政部函颁
(内政部64.8.20台内字第642915号函)“供公众使用建筑物范围”的规定,
实施都市计画地区内, 凡六层以上的集合住宅 ,即属于供公众使用的建筑物。
凡在实施都市计画地区内六层楼以上的集合住宅,
其室内装修就必须依照建筑法规及建筑物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工务局会寄函到房屋坐落地址给该笔房屋登记人,
这个函的内容为 "因有人检举未经核准擅自室内装修",
故将派员到房屋现场勘查并拍照存证。
工务局承办人到现场
他会带"峻工图"
如果这间房屋是中古屋 ,若格局和原先峻工图不同
房屋内分间墙拆除或是阳台外推 和原核准图说不符(违反建筑法第77条之2规定)
工务局会再发函要屋主限期改善 改善什么? > 恢复原状
同时副本会送到拆除大队 不用怀疑就是这样
分间墙拆掉 ,阳台外推, 都是之前屋主做的 和现在屋主有关吗
政府只认现在持有者不管过去
限期改善会有到期日 ,这期间有书面陈述机会。
但书面陈述机会只是陈述 ,在到期日前还是要恢复原状。
有转圜余地……
改善到期日前向工务局建照科补办完成室内装修审查核可
花钱请建筑师
建筑师会先核对峻工图 ,把该改善的部份 ,制作室内装修平面简图。
为何要做这些, 因为要先针对分间墙拆除或是阳台外推, 评估是否安全的报告。
这份报告再由工务局审查 针对结构安全部份进行审查。
同时建筑师要依建筑物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第29条之1规定 评估安全
工务局通过后 ,就会给室内装修施工许可证,这才平息一连串的风波。
所以室内装潢一旦被人检举, 吃力不讨好, 有人认为找议员可解决,如果对方一直告也
是没用
公务员还是得依法办理。
请建筑师制作室内装修平面简图+ 因为分间墙拆除或是阳台外推要找营造商证明
+某费用 ,这样下来几万元跑不掉,如果难度高 ,费用更贵。
所以除了敦亲睦邻, 装潢工人谨慎也很重要 。
※ 引述《chijen99 (Y小琪Y)》之铭言:
: 想请问一下各位
: 最近我们台北市的老华厦在装修已经接近尾声
: 剩下油漆和系统柜厨具就可以结束了
: 我们当初有拜访邻居说会装潢但没有申请装修证照
: 这两天工班说我们被检举了
: 有人进来拍照了
: 由于我们的厨房很小 后阳台很长
: 所以我们把一些后阳台的部分纳入变成厨房
: 大约有四个地板瓷砖的范围
: 请问我们这样的确就是违建(这栋华厦 其他楼层都是外推 只有我们没有)
: 但我们窗户都装好了 木板也都钉好了
: 只剩下厨具进来就结束了...
: 这样是否还是要恢复原状 重新再来呢...
: 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非常紧张..
: 当然我们会赶快去补办装修证照的...
: 好忧郁 拜托大家的意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