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换多少坪是看容积率跟建蔽率
跟房价没关系
连这都搞错,也能写一篇
都更的最大缺点是有最小面积限制
还有隔壁邻居的阻扰
如果你说的缺点是真的
那危老就不会这么多申请案了
※ 引述《suwy (Hank)》之铭言:
: 都更的好处非常多,已无须赘述,
: 这次来谈谈都更的五大缺点:
: 1. 分到的室内坪通常比旧房还小
: 盖房子是需要钱的,房价越低,就要折售更多坪数抵付造价,
: 因此若房价在70万以上,才有可能室内一坪换一坪。
: 试算重建坪数
: https://sites.google.com/view/predesign
: 2. 房屋税从千元涨到数万
: 重建后因为屋龄构造单价及路段率之调整,
: 房屋税上涨约3~10倍,另有办法可减免50%,
: 这部份合建契约不会写到,通常是收到房屋税单才惊觉。
: 3. 土地增值税
: 政府视“重建”为一种房地交易,即“地主卖地建商卖房”,当然要抽土地增值税,
: 以长期持有一户台北市大安区30坪公寓为例,
: 土增税大约120万(自用减半),另有办法可减免40%~100%,
: 通常地主在签约时,容易忽略这一点。
: 4. 价值选屋的风险
: 综看许多合约,多采“价值选屋”,
: 但价格表却由建商制定,同时划下一堆规定(地主只能从二楼开始选......),
: 地主易陷入被予取予求的风险。
: 5. 合建契约眉角极多
: 好好住的没事,谁要跳入合约困扰之中呢?
: 从分配、选屋、税务、规费等都可能在无意间侵蚀财产。
: 从以上五点大概能感受到都更龟速的原因,
: 现行的做法带来太多不确定感,
: 如果能够明订权利义务、规则方法等(类似定型化契约),
: 地主才有机会衡量自身利弊,决定是否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