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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eewen (ueewen)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黄国昌拟推囤房税修法 财部对出租差别税
时间: Thu Sep 5 20:39:31 2019
1.媒体来源:
UDN
2.记者署名
沈婉玉
3.完整新闻标题:
黄国昌拟推囤房税修法 财部对出租差别税率有疑虑
4.完整新闻内文:
立法委员国会办公室召开“迈向居住正义、台湾需要囤房税”公听会,专家学者对囤房税
提出诸多建议,黄国昌表示将推动囤房税修法。对此,财政部表示尊重。
https://tinyurl.com/y4b293rd
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记者蔡晋宇/摄影
财政部表示,为扩大自用住宅与非自用住宅税率差距,提高房屋持有成本,抑制房产炒作
,并保障自住权益,房屋税条例规定,住家用房屋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税率
1.2%;其他供住家用者,税率最低不得少于1.5%,最高不得超过3.6%。各地方政府得视所
有权人持有房屋户数订定差别税率。
不过,目前各地方政府非自住的住家用征收率,仅台北市、宜兰县及连江县按持有户数订
定差别税率,桃园市为2.4%,新竹县为1.6%,余新北市等17个县市均为最低税率1.5%。
黄国昌提出4点重点建议,包括:一、全国仅持有1户自住房屋者税率调降至1%;二、房屋
税条例明定自住房屋的标准及户数;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提高法定税率下限并明定多户
者差别税率;四、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出租者适用较低税率,未出租者依持有户数适用差别
税率。
财政部表示,目前台北市及台南市订定全国单一自住实质税率为1%,自住标准由财政部订
定,若修法改由房屋税修法明定,财政部表示尊重,也正洽询各地方政府,对由中央明定
差别税率户数及税率级距的建议。
至于,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区分出租及未出租,财政部表示,房屋税为底册税,于每年5月
开征,租赁资料涉及税籍底册正确性,恐需透过纳税义务人申报,才能据以正确核课,稽
征技术有待进一步评估。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4029660
6.备注:
其实针对财政部说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出租者适用较低税率会有执行问题,
公听会当天北市府副秘书长李得全就有建议:
一律先收较重的差别税率,若非自住住家可以证明的确有出租,
再退税就好! 其实台北市就是采这种方式,并没有发生问题。
心得:
配套措施也要同步
例如如何稽核持有多户
人头户如何查核
否则税制订得再漂亮
施行度低落,也是打假球、骗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