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家人在看预售屋,也拿了某间预售屋的契约书回家看,发现契约有几个写的不清楚
的地方想跟大家请教:
1、车位未标示高度,只有长宽:对方表示高度写在建筑图里,所以没有列在契约书。(?
??)
2、只有写接通水电后办验屋,且相关费用由建商处,完全没有提到天然气这块:对方表示
天然气他们会接通,费用也由他们支付,但是没有要列在契约书的意思。(???)
3、没有明确的完工日期期限,只写开工后几个月后会完工,但是有提到超过期限建商会被
罚钱。
以上几点大家觉得合理吗?如果对方完全没有要改合约的意思,是不是最好放弃这间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