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管委会丢走廊杂物被告?

楼主: henryeech (Henry)   2019-08-12 21:36:37
https://i.imgur.com/TLZWbzl.jpg
https://i.imgur.com/owGHBml.jpg
是我们社区上个月的公告,
打1999市府就会派人来勘查
接着行文给管委会,
管委会需按规定时间回复处理结果
市府应该就会开罚该住户?
应该是这样
引述《Jimmy540i (Jimmy)》之铭言:
: 大楼本来就规定不能在走廊放东西
: 没在管的还会放鞋柜
: 我这边是邻居鞋子会放外面
: 因为最近要卖房怕卖相不好
: 所以和管委会反应
: 他们处理了半天贴了告示还是一样
: 结果最后管委会把邻居的鞋子丢掉
: 本来以为没事结果最近知道被告了
: 我觉得有点对他们不好意思
: 但爬了一些文好像都会告成功?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9-08-12 21:49:00
不可以把别人东西丢掉但是可以用消防理由把杂物移走...移到公告的储藏室或警卫室给住户认领...我们一般人在外面违规停车政府也没把我们车子报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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