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TLZWbzl.jpg
https://i.imgur.com/owGHBml.jpg
是我们社区上个月的公告,
打1999市府就会派人来勘查
接着行文给管委会,
管委会需按规定时间回复处理结果
市府应该就会开罚该住户?
应该是这样
引述《Jimmy540i (Jimmy)》之铭言:
: 大楼本来就规定不能在走廊放东西
: 没在管的还会放鞋柜
: 我这边是邻居鞋子会放外面
: 因为最近要卖房怕卖相不好
: 所以和管委会反应
: 他们处理了半天贴了告示还是一样
: 结果最后管委会把邻居的鞋子丢掉
: 本来以为没事结果最近知道被告了
: 我觉得有点对他们不好意思
: 但爬了一些文好像都会告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