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在这PO文 因内文状况我也不太知道该怎么下标题
如果标题或格式有误请见谅 会立即修正
最近我有一块土地买卖问题
假设我(A)的土地价值15万
但我须给B 10万的现金
因为土地我用不到 所以我将土地给了B
B也接受用土地价值代替现金
但因土地给B价值多了五万 B说五万欠著
请"代书"过户时候也将这五万欠的写进去契约中
未来如果B把地卖掉 五万还给我(A)
这边想请教 假设B未来拿土地去银行抵押(或者他的子孙小孩拿去)
那抵押后的债权人会是谁优先? 银行还是我(A)
我个人是想于买卖和借贷契约 拿去法院公证(不确定可不可)
看是否可以佐证未来如果被抵押
我才是第一债权人 还是说有更好的办法可保障
感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