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家人暂居在亲戚家,而该亲戚近几个月生重病的关系,一直住在医院无法出院。
转入加护病房前,签了委托书拜托该亲戚数名儿子中其中一位处理房子(出售的钱全部赠与
给这位儿子)
就当亲戚儿子这几日与买方签订合约,付了一部分的款项尚未过户前,亲戚过世了,这样实
务上通常是取消买卖还是怎么处理呢?
想请问
1.买卖流程是否能继续?? 或是得先走继承遗产流程之后,全部继承人同意后才可以完成买
卖交易
2.如过买卖过程不能立即完成,这样原本买卖后45天搬空点交的规定是否因为买卖失效而失
效(如果是的话,我家人搬家的计画就可以整个缓和下来,因为要跑完继承流程,协调好全
部继承人同意与分配好遗产,我个人猜至少要半年以上,这样我变成就不需要因为急买,被
卖方抢劫了)
3.买卖流程因卖方过世而中止,这样代为处理的亲戚儿子,是否会遇到违约赔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