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不动产契约 三日内 解约

楼主: EE107 (耐斯澎澎)   2019-02-05 17:45:24
各位版友
大家新年好
想请问一下
如果找仲介签下不动产的委托契约后
因为事后觉得条约有异常(被仲介骗)
加上价格因被话术影响,资讯不对称
开于低行情价很多(我方是卖方)
委卖契约上面还写说,已了解无审阅期
签专任约后的三日内,回去找仲介解约
且注记契约撤销,对谈有录音存证
请问这样日后会被提告走上法院吗?
如果之后要自售,会不会再赔上违约金?
(契约上并没有提到合约终止日期,看起来是没填写)
法律上有明文规定有三天的审阅期,但因为签约时仲介偷偷"写下无审阅期"
所以想了解日后若自售,会不会还要附上赔偿金
谢谢!!
作者: jamo (hi)   2019-02-05 19:29:00
如果只是委托销售而已,就表明解约即可,如果是买卖收订签约,就要赔钱了
作者: bouwu (羽化成蝶的毛虫,展翅)   2019-02-05 19:38:00
看是那种委托吧 专任还是一般
作者: h49072002 (酱汁呢)   2019-02-05 19:24:00
正常委托契约上面都会有委托起始日跟终止日,看你一下你的副本吧
作者: gvmlve (小强)   2019-02-05 18:25:00
价格谈不拢?
作者: power5698 (Power)   2019-02-05 18:58:00
看不懂是委托契约还是买卖契约
作者: power5698 (Power)   2019-02-05 20:15:00
确认更新契约上的日期
作者: jamo (hi)   2019-02-05 20:19:00
自售要看你是卖谁,随便卖谁都不会有问题除了仲介曾经带看过的买方。
作者: babucar (没有为什么)   2019-02-05 20:39:00
何必解约,你觉得太便宜,提高售价不就好了。还是仲介已卖出,你想反悔?没有什么叫偷偷写上去,签名前不看契约,就是自己的错
作者: foxs9 (moon river)   2019-02-05 20:49:00
不到价就不要卖阿 有人拿枪要逼你卖吗
作者: YAYA6655 (YAYA)   2019-02-05 21:10:00
再写一张“契约变更书”提高底价即可。
作者: wei5566   2019-02-05 21:45:00
他觉得被骗不爽给仲仲卖啊,所以要解约啊,就自己卖就好了啊!
作者: deltaz (我还懂不懂飞翔)   2019-02-05 21:51:00
我家不一样是人性呀
作者: foxs9 (moon river)   2019-02-05 22:51:00
他骗你可以骗到开价比行情/底价低XD???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9-02-05 22:51:00
没收订金就没事啊…仲介没有收订金就没事啊…合约尚未生效呢这张委托约是属于劳务委托,走解约也不过就是谈劳务费用而已更别提仲介约是成交才须支付费用转自售要构成违约,除非这县方有事先签约委买过买方
作者: babucar (没有为什么)   2019-02-06 01:16:00
我记得专任约,达底价就成交,不用屋主收订金同意,是怕仲介低卖?专任约一般会压2至3个月,你说放弃审阅期没有经你同意,但你签名了.白纸黑字,上法院是应该你要举証未告知,你提的出証明?专任也可以解约啊,仲介有这么硬吗?干麻一定要3天内
作者: cicatrix (一起来当新店人)   2019-02-06 01:44:00
他怎么骗你卖低?那么厉害。我叫屋主卖个行情价格,他们还要卖更高XD
作者: reil888 (超胜羽球队)   2019-02-06 02:49:00
这个听起来怪怪的 因为缺钱的屋主遇过不少 但是价格上不坚持的屋主倒是相当稀少 可能比日本的压缩机还少了 如果你这么容易被煽动 我劝你还是找个仲介或是中间人帮你处理房产吧 不然下次你发文 可能就是问 要怎样才不用赔定金了然后资讯不对称下签专任委托 卖屋前没有先做功课吗?仲介不一定是好人 但是也不通通是坏人 房地产是自己的名字也应该先稍微了解其内容与价格啊 要自己先注意才行
作者: cicatrix (一起来当新店人)   2019-02-06 05:03:00
我觉得只是后悔了,业务员怎么骗你卖低?签委托时总会看成交行情吧?你找业务员前价格自己多半也会看实价登录吧?业务员能用话术骗你低卖,那真的是话术之神,多半是业务员讲什么,屋主依然故我居多。
作者: HSTim (科科)   2019-02-06 07:43:00
可以啦 改成一般委托就好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9-02-06 11:55:00
客服电话打下去就好
作者: crosi (克罗西)   2019-02-06 16:08:00
消保法适用前提是你必须是消费者 本案你是不是消保法第二条定义的消费者很有问题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9-02-06 17:45:00
购买服务也算是消费的一种,这没有争议
作者: puddingthu (魯布丁兒)   2019-02-06 18:07:00
感觉是有买家想要自己成交 才要解专任啊,不然提高价格就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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