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下斡旋一定要当面拿订金跟仲介下吗?可以用传真或邮寄挂号的方式吗?
因为我想买一间房子在外县市,一趟车程大概要半天时间,想说下了斡旋之后,等
仲介跑去跟屋主议价也要时间,我总不可能跑去那里住几天傻等吧?或是跑去当面
下斡旋再回家等消息?
另外,请问下斡旋可否加注“若贷款没有达到几成,此买卖合约自动失效”的但书?
有看到01的讨论,有人是说说是这么说,但实务上,仲介或卖方通常会反对加此条
款,或是让你加了这个条款,但如果该物件是抢手的好物件,可能仲介就把你的顺
位排在其他买方后面。
请问如果等到签了买卖合约后才发现贷款贷不下来,会赔掉哪些费用?斡旋金?买卖
双方的仲介费?代书费?还有其它吗?
第一次买房子,很多细节都不懂,请指教,谢谢!